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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律师

任职资格和条件:

(一)品德良好,责任心强,作风严谨,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团队合作意识;

(二)已取得律师执业资格,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扎实的法律事务能力;

(三)能独立承办相关专业领域诉讼或非诉业务;

(四)具有良好的组建与管理团队能力者优先;

(五)具有独立创收能力,存在发展和提升空间者优先;

(六)认同沪师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理念和管理模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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